发布时间:2024-11-01 08:40:58 阅读:1198
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我市2024年年度“四上”单位入库纳统工作已于近期启动。届时,各级统计部门将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全面摸查,请广大达到标准的在滕经营单位主动配合基层统计人员工作,如实申报相关统计资料,为滕州经济发展贡献你我的一份力量!
什么是“四上”统计?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先进库,后报数”。达到标准且具备报送数据条件但尚未纳入“四上”单位库的单位,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提供入库申报相关资料。达标单位按照规定流程逐级审核上报后,最终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方可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纳入“四上”统计,定期报送统计数据。
纳入“四上”统计有什么意义呢?
入库纳统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推动达标单位升规入统,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企业而言,入库纳统后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也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业的服务水平。
“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01 工业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02 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
03 服务业
本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04 建筑业
在本地注册成立的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且主营业务为建筑业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0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06 其他有五千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
总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尚未纳入“四上”单位范围的其他法人单位。
那入库申报需要哪些材料呢?
申报入库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资料。每个行业的申报材料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01 工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税务业务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电脑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可分页截取)。若月度新开业(投产)单位成立时间超过两年以上(含当前申报年份),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每年末12月累计数据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可证实企业虽注册但未经营材料,同时附加企业关于注册时间长未能及时投产的情况说明;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如打印需加盖税务章;
6.工厂入口照片(门牌必须悬挂于企业大门前,不能在厂房或办公室前离地悬挂,拍摄名牌文字需清晰可见)和生产车间彩色照片(尽量全景体现企业设备多、场景大的角度,避免一个设备角度);
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8.“规下升规上”企业入库申报信息表(最后收入数据月份倒推12个月);
9.新开业(投产)的工业单位还需提供发改委(或工信局)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还需提供立项二维码信息扫描截图或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信息查询页面截图),若厂房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10.战新企业需提交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彩色照片(需原版照片与打印盖章版合成一张图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严格按战新目录填写),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11.最近一个月开票明细表电子版。
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除2、6和11外)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02 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4.最近一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除2外)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1)网上销售企业(行业代码5193或5292)。
①所有以本法人名义开设网上商店的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店铺名称及对应的网址列表,所有网上商店的后台卖家信息截图(必须清晰显示店铺名称和法人单位名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②截至申报期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商务平台后台真实交易记录月度数据整屏截图(截图需包含法人单位名称或网店名称;若企业确实无法提供月度数据,可提供累计数据)。后台真实交易是指单位实际成交金额,即扣除退款金额和刷单数据金额后的实际收款金额。
(2)其他企业。
①加盖企业公章的业务管理系统说明,需具体列示企业所有业务管理系统的名称及对应的业务活动,并说明这些业务系统数据是否涵盖企业全部交易数据、是否包含本企业以外的其他法人企业的交易数据等内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②截至申报期加盖企业公章的业务管理系统实际累计交易数据整屏截图(包含法人单位名称),若企业有多个业务管理系统,需分别提供。企业业务管理系统若包含其他法人单位的交易数据,应进行剔除,仅提供本法人单位的交易数据。
③若企业只能提供分月度(季度)交易数据截图,需同时提供月度(季度)数据汇总表格,列明截至申报期每月(季)的销售金额、退货金额、优惠金额及实际交易额。若企业有多个业务管理系统或多家产业活动单位,需分别列示各个业务管理系统或产业活动单位的数据及汇总数据(格式参考网上销售企业)。
3.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03 服务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当年分月利润表;
4.最近一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
5.最近一个月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
6.提供能够证明行业类别和主要业务活动的大额发票和合同;
7.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构成说明表(需列明各主营业务活动对应的增值税税率及其营业收入占比,业务活动按占比由大到小排序);
8.枣庄市“四上”企业申报现场核查表。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除1外)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3.不能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4.如果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等,还需提供在税务部门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告书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说明;
5.道路运输业、快递行业、人力资源服务业、文化行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需要提交行业行政许可证。
04 建筑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
5.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非当年新开业的,还需提供上年1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除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外,还需提供申报期当年的工程服务结算发票、企业近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合同。
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除2、3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05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除2、3外)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经营范围前三项未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营”等字样,需提供资质证书、土拍凭证等;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过期需提供申报单位说明。
06 其他有五千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
1.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购置合同;
4.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和施工照片/购置证明材料和设备照片;
5.根据合同付款条款约定,提供工程预付款凭证。
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1需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开工照片须包括现场已动工实景,施工铭牌或显示项目相关信息的围墙、招牌等。